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有哪些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5 05:4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
    4、照顾无过错方。
    5、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按照自愿原则、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原则分割。离婚时财产首先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进行划分。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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