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和同事在街上追逐过程中同事自己摔倒受伤本人需要承担责任不?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5 06:0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走人行道被撞,若是机动车一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剩下的主要责任由行人自己承担。具体承担多少责任应当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借道摔伤的人银行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要看情况。如果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银行尽到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下面我将针对“追赶导致的故意伤害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追赶导致被追赶人受伤,是否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其次,被追赶人受伤与追赶人的追赶行为在客观上具有因果关系。若追赶人在追赶他人途中,他人被建筑物上掉落的花盆砸中,因此受重伤,掉落的花盆作为异常的介入因素,切断了追赶人的追赶行为与被追赶人的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追赶人的伤害结果不应归责于追赶人。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都具备,追赶导致的伤害才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情节、后果等的不同处罚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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