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瓶车,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然后我受伤了,骨折了。我能要求对方支付我三个月的30%的时间损失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5 06:4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你好,可以要求的的费用如下: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不过,车辆损失费需要评估或者进行维修后主张,其他的费用需要你提供收据、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据证明,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