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人给小三买了房子,原配去世,四年后再婚,小三的房子还能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5 06:4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但是有前提条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共同房屋送给小三,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但是有前提条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共同房屋送给小三,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送给小三的房子,还能要回来。
    我国法律上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