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6岁,没有继续读书了,现在在家里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我父母不管我也没有给我生活费,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6-15 08: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支付其读研费用的义务,但若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教育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父母一般没有支付成年子女读研费用的义务。但若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教育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到了18岁一般没有抚养费,但是如果子女已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