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贷房子添加配偶名字需要什么费用

房屋产权
2023-06-15 08: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是要收费的,如果房子没有贷款的,只需要收手续费;如果房子还有贷款的,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可能还需要支付相关的具体费用。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名字分为两种情况。
      
    一、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第一种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 办理房产证加配偶名字的手续收费,需要收取房屋登记费和相关税费。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需要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同时交纳配图费、登记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