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欠了20万元,债务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债务追讨
2023-06-15 08: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债权,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债权人保护自己债权的方式有:在签订债权合同时应当先进行调查,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担保或保证;在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时,要求债务人随时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债务纠纷产生后保护债权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债务纠纷产生后,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邀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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