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被别人打了,我会留下案件的底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5 10: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人打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损失。
    2、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殴打行为致使受害人受到轻伤则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方可外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了以后,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去法院,则是民事诉讼,就是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证据都是由当事人自己提供的。而刑事案件,一般不是当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诉的,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人打了,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及刑事责任了微伤的,可能涉及治安处罚,都是公安管的。如果构成轻伤,那么受害人原谅加害人的情况下,是可以不予追究刑
    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被别人打了如果只是普通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起诉。如果伤情严重,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可能构成犯罪,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一般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会对该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