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遭遇欠债不还起诉要还吗

债务追讨
2023-06-15 10: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债不还要合法追讨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遇到有欠条欠钱不还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及欠条以外的能够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由法院判决后,凭借生效判决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三个月内能结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债不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回。起诉的流程是:首先要准备好起诉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受理,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判决、执行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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