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老房子还在的时候,我的宅基地被归类为基本农田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15 11: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老宅基地若没有发给的证件以证明当事人对其具有权利的,可以向村集体提交申请进行补办。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后,予以颁发相应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