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农村宅基地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买卖
2023-06-15 12: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购买农村房屋的注意以下事项:
1、
房屋买卖
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
房屋产权
是否存在瑕疵。
5、应订立书面
买卖合同
、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包括:
1、买卖双方是否有购买房屋的资格;
2、该农村房屋是否能够进行买卖;
3、该农村房屋是否是合规建筑;
4、村委会是否会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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