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没交取暖费!由于一户一伐供暖公司给掐了,这几年没给气!今天要交取暖费!供暖公司让把掐的那几年取暖费交了,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3-06-15 13: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暖费计算如下:取暖费计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主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政策和运营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细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部门和取暖运营公司的对外咨询部门进行获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 在供暖坏了的情况下,也不能不交供暖费。如果业主家里的供暖设施或者是供暖设备坏了,导致供暖不足或者是跑水等带来损害的,可以先行缴纳供暖费用,再就供暖坏了带来的损失,想供暖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 取暖费欠费补齐一般才会开栓。如果用户或者房屋所有人、用户所在的单位依法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取暖费,否则供热单位可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十七条
    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
    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
    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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