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在合同已经过期几个月了,但是房东还是和我保持了租赁关系。现在我发现房子有安全隐患,接地线是带电的,房东说我可以随时搬走,也可以留下继续住房。我可以要求房东根据这个消除隐患吗?

房屋租赁
2023-06-15 13: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
  • 转租的时候有没有告知承租人你的房屋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你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不得转租条款
  • 法律分析:看合同上是否写有租户如未到期搬走的条款如果没有写违约金或退租一般是可以搬走,如有房东的东西被损坏需要双方经过协商进行赔偿,如没有损坏与房东说明情况在双方知情的情况下搬走,没有什么后果,除了损坏东西需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