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的法律特征有:
1、质权为担保
物权,具有物权属性,其支配性体现在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上;
2、质权有从属性,包括成立上、移转上、消灭上的从属性,同时也有相对独立性,它可为未来的债权提供担保;
3、质权有不可分性;
4、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