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借了我一万四千元。是2015年借的。他向他要了很多次钱,但他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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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在三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
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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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结果不还钱的,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出借人可以通过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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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有人借钱不还,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
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起诉时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的三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当事人已经丧失胜诉权,同时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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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