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5 15: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当事人一方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当事人一方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