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和女朋友在微信商家买了三双鞋子,事先商家保证是正品。女朋友的鞋子到了以后去专卖店询问发现是假货,然后申请退货不允许。我的鞋子还没收到货,打算同样申请退货,但是商家以”公司折扣商品只能换码数与款式,不能退货”为由拒绝了退货申请,并且此条声明事先并未告知本人

消费者维权
2023-06-15 15: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到假鞋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当事人在鞋店里买的鞋不想要了的话,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和店铺协商进行退款。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鞋子影响销售的,那么就不得申请退款,比如洗过了,或者存在一些损害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是不能因为鞋盒破损而不退货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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