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寒假工厂要求一个月不到一个月没有工资。我只能拿到十天以上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6-15 15:3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工作了,不管是工作几天,都会有工资的。入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的安排,一般会根据本月实际工作的天数,在下个月进行发放。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工作未满一个月为由,而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老板不给寒假工工资的,该职工可以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依法去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也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上班不到一月,自离3天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员工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其工资,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部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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