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从几个地方拉货都没给钱这么算诈骗吗?

诈骗
2023-06-15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诈骗行为,但还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方实施诈骗行为,违反社会治安,可以报警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是能够以诈骗罪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诈骗罪必须是以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有转账记录,没有聊天记录,并不妨碍诈骗罪的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拿了货不给钱找不到人算是诈骗行为。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要及时报警。
    把遇到诈骗的经历整理清楚,详细告诉警方被诈骗的经过,警方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调查取证。
    如果警方通过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调查取证认定你是被诈骗了,而且被诈骗的金额达到立案标准了,警方就会立案侦办帮你解决追回的。
    被诈骗了就要依靠警方帮你解决追回,千万不要相信任何个人说的能帮你,说能帮你的个人都是骗子,千万不要相信,以免造成再次上当受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