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钱不给,如何起诉呢?

债务追讨
2023-06-15 1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的诉讼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当事人首先可以收集证明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据,撰写起诉书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会在七日内进行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一、怎么起诉别人欠钱不还
    1、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方式如下:
    (1)向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资料有起诉书、证据清单,身份证;
    (2)法院审查当事人的资料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3)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转入具体经办法官;
    (4)法官向被告发《答辩通知》;
    (5)开庭审理。审理后做出判决;
    (6)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被告欠钱不还,法院怎样判决
    被告欠钱不还,法院的判决如下:
    1、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支持其主张,人民法院会判决被告人还款;
    2、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欠款的事实,人民法院会判决被告胜诉,驳回原告起诉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