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人已经判了刑了。抓他的公安机关拿手机可以拿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23-06-15 19: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根据案情和证据而定
  • 若刑事案件结案之后,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如办案单位认为已经查清楚,证据已经固定,可以决定返还。如查明扣押的手机与案件无关,则三日之内予以退还。
    如果是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审结时,该手机属于作案工具,则予以依法没收,如果不存在这个情况,则可以联系主办人予以退还手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犯人被拘留可以带手机,但是手机在进拘留所时会被拘留所人员进行检查,然后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被拘留人携带的物品经检查后是只能保留拘留期间的生活必需品的。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