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工地上工作,突然吐血,医生说是胃溃疡十二指肠出血,这是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6-15 19: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申请医学鉴定确定责任
  •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班时间脑出血是否属于工伤,应当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

    一、受伤的地点以及时间应当在工作场所以及工作时间内出现的。由于是在工地上班时间出现脑出血的情形的,因此受伤的地点以及时间必定在工作场所和在工作时间的。

    二、受伤的原因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受伤的原因与工作相关,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不行。因此就需要认定脑出血是否与工作相关,如果是认定由工作产生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在工作的地方上班,被东西把头砸了,这是工伤的。工伤是指是指适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广义上的工伤还包括职业病。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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