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立案条件: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
同居;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5、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