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民间贷款。2019年5月底,我借了1万元。当时不知道怎么签的三分利息合同,一个月300利息。当时给了我一万,但是8500,现在还了4300。现在他说要起诉我。我不明白,认为这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
2023-06-15 20: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到期拒绝还款付息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
  • 借条的利息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合法。如果按照月利息来说,民间借贷月利息不超过2分,是在合法范围内的,月利息超过3分,是不合法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
    民间借贷不还钱处理如下: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当事人在起诉民间借贷时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则可以起诉主张利息。但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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