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办理暂住证有什么问题吗?

2023-06-15 21: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是什么事情呢
  • 按规定该办暂住证而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发现并通知后,仍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法律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三)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暂住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吊销其暂住证。
  • 不办暂住证后果有:不办暂住证暂住人无法享受当地的社会公共福利待遇,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办理,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