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房反水,开发商不解决

开发商违约
2023-06-15 21: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房漏水,可以联系开发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新房漏水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新房漏水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1、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房主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房主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房屋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房主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