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发现我名下的银行卡余额是负数,银行工作人员说是法院冻结执行的。我查了一下,是外地法院冻结的,但是从来没有收到过相关的信息。查询是关于信用卡逾期的,但是具体执行内容找不到。如果我现在想让它取消相关执行,可以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办?希望能回答。

信用卡纠纷
2023-06-15 22: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冻结了银行卡,银行卡的可用余额是负数,是因为法院冻结的金额大于银行卡的存款余额,如果存款金额大于冻结金额余额就是正数。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
    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你要看法院有没有判决里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判决你承担责任,你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对您银行卡的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银行卡被冻结,而且是三个银行卡都冻结了,有可能是你的银行卡涉及诈骗,如果你没有参与诈骗或者没参与断卡行为,你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警,配合警方调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