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我的朋友说他们合伙做生意。4月份,我说我投资了21万元,有转账记录,然后没有合同。我说我会退出。我的朋友答应还我的钱。现在我一分钱也没给。我能通过法律程序吗

合伙企业
2023-06-15 23: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资者是可以随时撤资的,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合伙人撤资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法律依据:投资者是可以随时撤资的,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合伙人撤资的,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公司合伙人首先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利润或返还投资款。退出合伙人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合伙人,且在不影响和或企业利益的情况下进行退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合伙企业退还财产的方式有: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而不是以何种方式出资,就退还相应的财务。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