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借的钱已还,但由于种种原因欠条还在对方手中,现在对方不承认钱已经还给他,要起诉,当时钱是去银行转给他的,我有当时的票据,请问这种情况打官司我有多大胜率?

票据纠纷
2019-05-25 10:19: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欠条上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在未逾期前对方还没有违约,借贷双方都有义务信守约定。提前起诉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主张一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或者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资产、处置财产而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如果债务人离婚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可以由债权人依法起诉夫妻双方,由法院依法判决。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从以下几点确认:
    第一,债务产生的时间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二,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第三,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第四,债权债务真实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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