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员工在疫情期间休息,工资正常发,疫情过后需要补班吗

讨薪
2023-06-16 04: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期间工作属于工作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属于休息日加班又未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疫情期间,如果试用期的员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待岗的,则该员工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待岗的,则只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如果员工付出劳动的,则企业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如果在疫情期间,单位让试用期员工等待复工,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会发工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则可以在正常幅度内调整,但是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劳动的,则只发生活费。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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