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被公司拉入黑名单永不录用,还能解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6 04: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开除员工劳动法的规定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企业想要开除员工需要遵守下列程序: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和员工;向员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为其结清工资;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被公司开除一般是会有记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且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