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群殴打,对方跑了,已经报警了。现在有皮外伤,头痛,头晕。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6 04: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一群人殴打,受害者需要想办法立刻报警。报警后,民警会把现场将现场人员,包括受害方和实施殴打行为的一方,带回派出所处理。民警根据调查的具体情况,制作相关笔录,判断构成违法还是刑事犯罪。尚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会给予警告批评教育后释放,打人造成了伤情的,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受害人可以要求给予损害赔偿。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记得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受害人无故被殴打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在公安处理过程中,会组织调解,当事人是否谅解会影响到对对方的处罚,对方一定是积极赔偿的。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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