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当众吼我,不依不饶的辱骂我,我把别人放倒在地上,事后对方要我赔偿5000 元,还喊人来威胁恐吓我

其它
2019-05-25 10:27: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的威胁不会坐牢,如果致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