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私立医院骗,恐吓我,夸大病情,乱收费

诈骗
2023-06-16 07: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要投诉医院乱收费的,首先将病历、发票收据之类的全部保存好,这些都是依据、凭证。其次,找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能和医院直接协商处理,妥善解决是最好的了。再次,与医院协商未果,那么就不得不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法律分析:私立医院仍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或者举报。关于价格,私立医院乱收费也可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如物价局。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 法律分析:私立医院仍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想当地卫生局投诉或者举报。关于价格,私立医院乱收费也可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如物价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