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需不需要到原来结婚登记地呢

协议离婚
2023-06-16 08:3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并不需要去原登记地。协议离婚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离婚不需要去原登记地。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去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都可以,所以如果当初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可以去女方户籍地登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不需要到原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若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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