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20岁了,从未领过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2023-06-16 08: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费不给发放可以找当地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反映,投诉单位。按法律规定,独生子女费是由所在单位支付的,无业人员是由街道办事处发放。规定的发放单位应当定期或一次性打款,若没有按时发放,可以向单位或街道要求发放。
    若仍然不发放可以向计生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法律分析:可以。独生子女费从办理独生子女证开始领取直至孩子14周岁止。 以前是领到14岁,后来改成领到18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 可以。独生子女费从办理独生子女证开始领取直至孩子14周岁止。 以前是领到14岁,后来改成领到18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