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女方可以争取男方的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3-06-16 09:1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男方可以依法争取抚养权。男方争取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等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男方争取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等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要女方有证据能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会产生有利影响,孩子也愿意跟着自己生活,且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会在离婚时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女方,让孩子归女方抚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