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导不予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6 09: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领导不批的,可以与领导协商,要求其说明理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在相应的处理结果出来后,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再次协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到期后解除,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向公司辞职,领导不批准的,员工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如果其理由不成立的,员工可以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因为员工的辞职方式不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可以更正后再申请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