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对象

2023-06-16 09: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财产公证有如下财产:
    (一)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二)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的孳息;
    (四)婚前财产公证包括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如下问题:
    1、婚前公证可以由财产所有权人自行办理,但婚后公证,需要夫妻共同办理;
    2、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齐备;
    3、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婚前财产进行公证:
    (一)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婚前财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协议书、户口本结婚证等。
    (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签字。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