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在水果店买了个榴莲,今天打开有点坏了,卖家说因为我没放在冰箱里,不给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3-06-16 10: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卖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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