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感情破碎了,他经常用暴力打我,把我身份证藏起来。不给我人身自由,又不肯离婚,老折磨我,我该怎么办啊!性生活还强制性的碰我,我快疯了,能教我怎么办吗?

离婚
2019-05-25 11:03: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必要证件。
  • 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