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寒假工人,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但没有签订合同。我现在离开后,她没有支付工资,总共约3000元。负责人说工资不是他支付的,而是教育机构的总部。她说总部通常不会向离职者支付工资,但她也知道我们是寒假工人。在面试开始时,她同意在2月底支付1月份的工资,但现在她说她只能尽可能多地联系总部

讨薪
2023-06-16 11:34: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寒假工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可以结清工资的。



    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实际是工作的,是造成了实际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你需要保存好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安排工作和汇报工作)及实际工作内容记录。



    如果公司不给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将上诉材料提交上去,基本上你会胜出。
    希望你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自己应该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