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在四川欠我钱,他在安徽我可以在四川起诉他

债务追讨
2023-06-16 12: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欠钱的人可以去欠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首先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欠条为主要证据,向法院写起诉书,要求对方还债。但必须要在还款期限满的3年内起诉。或者证明你不断地追索,没有中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首先要先把法院的管辖地给确认下来,如果是对欠钱方进行起诉,那可以选择他住的地方、合同执行的地方、签合同的地方,或者是起诉方所住的地方等等。然后要确定以什么样的方式起诉,我们国家在起诉方面有两个规定,一个是以书面的形式起诉,另一个是以口头的方式起诉。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想起诉对方就要把起诉状交给法院,且要按所告之人的数量将副本提交,一般情况下是要求书写起诉状的,只有特殊情况就是起诉状确实没有办法进行书写,才能使用口头起诉的形式。
    口头起诉要通过法院把起诉方口头所阐述的事实记进笔录里,并且把事情告诉给当事方,让其知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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