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取得车辆驾驶证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
2023-06-16 12: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处罚为:通常会记一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开车未带驾照不等于无证驾驶,所以对这种行为一般处罚较轻,并且在有时候,如果查到了驾驶证的,也可能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按照无证驾驶处理,处罚如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未带驾驶证驾驶车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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