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全款买房,写儿媳名,两人想离婚,这房怎么样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6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房子如何分割,然后由取得房子产权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的分割: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自己名字的,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该房是在婚后购买,即使只写了男方的名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有权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