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腰肩盘突出疼痛时,我很难走路。2.右腿骨折,左手十指断裂。我能申请残疾证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6 13: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伤残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评定,县级残联进行确认;
    3、审核、批准,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发放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 办理伤残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评定,县级残联进行确认;
    3、审核、批准,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发放残疾人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 具体能否办理残疾证是可以到相关机构办理残疾认定后才可以决定的,并不单纯通过“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来判断,可以到医院进行残疾认定来判断。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
    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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