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转租的房子,我一天没住,也没签合同,四五天前口头说,但我给了押金,现在不能住,押金可以退还吗?

房屋租赁
2023-06-16 13: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合同的订立进行的协商或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能退。如果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那么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来处理,需要退还;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该在双方租赁关系消除且租房人搬走、点清并且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把房子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房人;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只是做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
    房屋租赁期间,假如租房人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那么房东可以从房子押金里扣除;假如没有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话,那么房东就应该把房子押金全额退还给租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法律分析:不退。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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