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因此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也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