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拿到结婚证后,女性怀孕了,但不想要孩子,可以要求离婚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06-16 14: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离婚彩礼满足法定情形就可以退。前述“法定情形”一般指: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两种情形,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主张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是我国民间的婚俗,法律中并没有直接对彩礼进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彩礼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精神有:彩礼从法学理论上可以理解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只要双方正式结婚,目的达到,该赠与就是有效的,原则上不再退还。
    但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应当参考当地风俗习惯,酌情予以一定的返还。因此,鉴于你们的婚姻较为短暂,建议你们理性进行协商,约定退还部分彩礼是最好的处理。即使发生诉讼,法院也是综合各种情况判决部分退还的。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不一定要退彩礼。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后找女方要回彩礼,如果夫妻二人之间没有上述的情形,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无需将彩礼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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