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无法偿还贷款。如果我被起诉,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16 14: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无力偿还被起诉的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期还款;
    2、在工资不够还债的时候,首先可以以诚恳的态度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约定分期进行还款或者是延长还款的期;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开庭解决,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判决。
    欠债不还是否适用拘留
    1、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2、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3、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一、贷款无力偿还被起诉怎么办
    1、贷款无力偿还被起诉的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期还款;
    (2)在工资不够还债的时候,首先可以以诚恳的态度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约定分期进行还款或者是延长还款的期;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开庭解决,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具体的财产情况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欠债不还是否适用拘留
    1、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2、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3、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 首先双方进行协商的方式来还款,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追回借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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